严守“五个防止”:防止发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(事)件、非法聚集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,着力化解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全因素;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,重大越级群体上访,着力减少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;防止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(事)件,着力防范“两抢一盗”等侵财案件;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、生产安全、环境安全事故,着力排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;防止发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信息网络安全事件,着力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犯罪活动。
综治“三率”:群众安全感率、平安建设知晓率、执法满意率(巡逻见警率)。
综治平安建设“三支队伍”:维稳群众工作队、网络舆情引导员、维稳信息员。
“五部委”联席会:组织部、纪委、监察局、综治办、人社局举行综治联席会议。
综治“六个专门工作小组”: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(办公室设在教育局)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(办公室设在团县委)、刑释解教安置帮教领导小组(办公室设在司法局)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(办公室设在司法局)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(办公室设在公安局)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(办公室设在县综治办)。 |